
為彌補警力不足,確保我市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經市政府同意,決定招聘雇用30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開、公正、擇優雇用的原則。
(二)招聘雇用工作采取體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符合條件的男性青年30名。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二)年滿18周歲;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招聘為輔警: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職位要求
(一)
年齡
18至35周歲(2001年12月20日至1983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人員)的青年。
(二)
身高
165cm以上。
(三)
學歷
學歷要求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可放寬至初中。
(四)
報考職位
詳見《2019年陸豐市招聘輔警職位表》
(五)
汕尾市戶籍優先錄取
五、報名方式
(一)
報名時間
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地點
陸豐市公安局大門右側信訪室;
(三)
報名要求
報名時需本人到場,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的原件及一份復印件(退伍軍人須帶退伍證)、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同版彩照4張,同時填寫《陸豐市招聘雇用公安局輔警人員報名表》。
(四)
準考證發放
2019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考生本人帶身份證到陸豐市公安局大門右側信訪室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包括體能測試和面試。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者缺一不可)參加考試。
(一)
體能測試
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體能測試,男子考1000米跑,合格成績為5分鐘。體能測試成績只需合格,不計入總成績。
(二)
確定面試人員
1.對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進行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內容包括綜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能力、言行舉止、舉止儀表,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公安輔警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及與報考職位相關的文化和業務能力。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
確定擬雇用人員
1.根據招聘崗位的名額依面試成績高低為序,等額確定擬雇用人員。若面試成績名次相同者,以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2.對確定為擬雇用人員進行體檢和考察。
七、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
體檢
1.體檢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由用人單位組織開展。
2.取得體檢資格的擬雇用人員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同版彩照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3.體檢費用按照相關醫院的標準由考生自行承擔。
4.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
(二)
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執行。
擬雇用人員體檢和考察不合格或不服從崗位分配的取消雇用資格,并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
公示
經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雇用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八、雇傭
(一)擬雇傭人員經公示沒有異議的,經崗前培訓合格,陸豐市公安局參照《黨政群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人員實行雇員制管理的暫行辦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入職手續,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獲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含在雇傭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雇傭;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雇傭資格。
(二)輔警人員工資由陸豐市財政保障,按每人每月3000元(含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工傷、醫療、失業和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標準執行。
(三)每年陸豐市公安局對輔警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由陸豐市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決定是否續聘(男性年滿60周歲不再續聘)。
九、本公告由陸豐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60-8983014
附:1.《2019年陸豐市招聘輔警職位表》
2.《陸豐市招聘雇用公安局輔警人員報名表》
陸豐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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