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下達了廣東省2020年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共2471萬元,該筆資金用于在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開展農房抗震改造,其中汕尾市(不含省直管縣)15.40萬元,海豐33.11萬元,陸豐64.68萬元。具體如下:
根據《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提前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社〔2019〕193號)規定,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提前下達我省2020年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471萬元。
一、資金情況說明
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提前下達我省2020年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471萬元,可用于在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開展農房抗震改造。因我省農村危房改造已基本完成,預計本次中央提前下達我省2020年農村危房改造國家任務數為0;中央尚未下達我省2020年農房抗震改造任務數,參照2019年中央補助標準約0.77萬元/戶估算,預計本次中央提前下達我省2020年農房抗震改造任務數3,209戶。
二、提前下達方案
因2019年中央財政已安排我省3,618萬元用于抗震設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區(汕頭市濠江區、龍湖區、金平區、澄海區、潮陽區、南澳縣,湛江市徐聞縣,潮州市潮安區、湘橋區等9個縣(區))農房抗震改造,本次農房抗震改造資金從我省抗震設防烈度7度地區(不含8度及以上的9個縣(區))中,按照省委農辦提供的2018年度當地農業戶數比例進行分配。為方便計算,全省按0.77萬元/戶補助,合計2,470.93萬元(3209戶×0.77萬元/戶=2470.93萬元),剩余0.07萬元分配給農業戶數最多的湛江市。
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現將補助資金提前下達分配方案及績效目標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
公示時間:2019年12月5日—12月11日(公示期7日)
2020年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提前下達方案
(來源: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

部分圖文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您留言告知,以便刪除!
本站全新改版,如果有圖文排版錯亂,或者圖片沒顯示,請您留言告知,以便修改,謝謝!
發表評論